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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外国语大学国际工商管理学院2025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时间:2024-09-03 点击数量:

四川外国语大学国际工商管理学院

2025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为推动我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确保人才遴选质量,引导本科生勤奋学习、全面提升综合素质。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教学厅〔202012号)相关文件,参照我校《四川外国语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修订稿)》和《四川外国语大学关于教授联名推荐“学术特长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实施办法(修订)》(川外发〔2022113号)文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我院推免生工作。

长:代彬 王婷

副组长:党文娟

员:吴霞 李兆洋 徐亮 杨钰平

书:王毓

二、推荐条件

1. 推免申请人应是经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且在规定学制年限内完成学业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

1)前三年课程平均成绩名列本专业前30%,推荐过程中凡涉及按成绩排名或计分时,课程成绩均以第一次考试成绩为准;

2)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成绩均在及格以上,且专业核心课程(专业必修类课程、专业限选类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

3)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60分,或者六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

4)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和专业发展能力,对获得各类学科竞赛和科技竞赛奖励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5.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6.身心健康,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及格标准和本校体育课教学大纲的及格要求。

7.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下简称“学术特长生”),需经3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推免申请人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要进行公示。“学术特长生”的破格条件及程序按《四川外国语大学关于教授联名推荐“学术特长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实施办法》执行。

8.在学校期间,经学校同意到指定的国内外高校交流学习,且其交流学习期间在国内外高校获得的学分可足额冲抵同期在校应修学分的推免申请人,如符合上述条件,具备推免资格。

三、名额分配原则

在学生自愿报名的基础上,审计学专业的综合测评成绩分别排名前两名(包括第二名)的推免申请人自动进入推免名单;财务管理、财务管理(“财务管理+商务英语”交叉专业)、财务管理(ACCA)、物流管理、电子商务、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管理、大数据管理与应用专业的综合测评成绩排名第一的推免申请人自动进入推免名单;剩余推免名额,在财务管理、财务管理(“财务管理+商务英语”交叉专业)、审计学、财务管理(ACCA)、物流管理、电子商务、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管理、大数据管理与应用专业内根据推免申请人综合测评成绩拉通排名产生。

四、推荐选拔程序

1. 推免申请人务必仔细阅读《关于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2025年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通知》《国际工商管理学院关于开展2025年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推荐工作的通知》及本工作实施细则。

2.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在自愿报名的基础上,可自愿向学院提出参加推荐的申请,填写《四川外国语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递交申请应由学生亲自办理,确因其它缘由不能亲自办理的,应出具亲笔签名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其他同学代为办理。

3.学院及时汇总学生的申请,并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根据学校规定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

4.学院根据本实施细则的第五款综合成绩测评办法测算综合成绩并进行推荐名次排序,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审核无误后确定初步推荐名单。本次推荐在学校分配名额数的基础上按照1:1.5的比例,进行差额推荐。

5.进入初步推荐名单的学生,在有效时间内如有放弃的,依次递补。符合推免资格,排名靠前但自愿放弃推免资格的学生,必须提交书面声明,由学院存留备查。

6.学院在学院网站上公示初步推荐名单。学院确定的初步推荐名单、候补人选名单及上述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含加分项成绩)及排名必须在学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期间,如对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出。对有异议的学生,学院组织复议,并公布复议结果。学院公示无异议后,初步推荐名单报送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办公室。

7.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产生推免生正式名单,并在校园网上进行公示。学术特长生由教务处组织校内专家审核小组进行复审,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进行公示。

8.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在“推免服务系统”自行完成报考、录取等阶段的相关工作。

五、综合测评成绩计算方法

1.综合测评成绩=学业成绩+加分项目成绩,

2.学业成绩为专业必修课、专业限选课、专业任选课及英语课程的算术平均值,学业成绩占综合测评成绩的95%

3.加分项目成绩如课外科技活动、学科竞赛、科技创新(含授权专利、公开发表论文等)、文体特长及社会实践活动等占综合测评成绩的5%(其中,文体特长及社会实践活动权重不得高于1%)。具体见附件1

4.转专业的学生计算其到所转学院后修读的课程成绩,学业成绩计算方法和该学院学生一致。

5.经学校同意到指定的国内外高校交流学习学生的学业成绩测评:鉴于各高校成绩评分标准不一致,因此在国内外高校交流学习期间的课程分数不纳入测评范围。

6. 推免生的成绩由学生所在学院提供,并加盖学院公章和教务处成绩专用印章,以此作为核算推免生成绩的依据。

7. 学院要组织学生在一定范围内就其提交的科研创新成果、竞赛获奖加分项进行公开答辩。

六、资格撤销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免试推荐资格。

1.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

2.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的。

3.有违纪违法行为,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的。

4.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的。

5.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

七、其他

1.本实施细则由国际工商管理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2.本实施细则作为学校所下发的《关于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2025年免试攻读研究生的通知》的具体补充,条款如有冲突,以学校的实施办法为准。

3.学术特长生参照学校办法的《四川外国语大学教授联名推荐学术特长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实施办法》。


四川外国语大学国际工商管理学院   

202492日          


附件1

推荐免试研究生附加分列表

加分项目

分值

限定分1

限定分2

学术竞赛类

全国特等奖

40

40

50

全国一等奖

35

全国二等奖

30

全国三等奖

25

赛区、省(市)级特等奖

20

赛区、省(市)级一等奖

15

赛区、省(市)级二等奖

10

赛区、省(市)级三等奖

5

论文类

A类成果(第一作者)

40

40

B类成果(第一作者)

35

C类成果(第一作者)

20-30(详见说明)

项目类

国家级一等结题

10

10

国家级二等结题

7

国家级三等结题

5

发明专利类

已批准的发明专利第一发明人

25

25

已批准的发明专利第二发明人

15

参军服役类

参军服役荣立三等功

20

20

20

参军服役并获优秀士兵称号

15

参军服役

10

志愿服务类

服务总时长超过120小时且参加国家级以上重大赛会志愿服务。

(经学院或学校认可同意)

5

5

5

服务总时长超过120小时且参加省部级以上重大赛会志愿服务并获评优秀志愿者。(经学院或学校认可同意)

3

服务总时长超过80小时

(经学院或学校认可同意)

1

国际组织实习

A类组织1年以上

20

20

20

A类组织6个月-1

15

A类组织3-6个月

10


A类组织1-3个月

8

B类组织1年以上

9

B类组织6个月-1

7

B类组织3-6个月

6

B类组织1-3个月

5

社会实践奖

国家级

3

5

文艺项目奖

国家级

3

体育项目奖

国家级

3

说明:

一、关于学术竞赛类:

(一)学术竞赛类应由政府或全国一级学会主办,包含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三创”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系列科技学术竞赛等。

(二)以上各类赛事中获得全国第一名(或捧杯)的,可另加5分。

(三)学术竞赛中同年同一系列赛事取一项的最高分计入,不重复加分;类似策划书参加不同赛事取一项的最高分计入,不重复加分;学术竞赛及科研和论文类设最高分限制,不得突破最高分。

二、关于论文和项目类:

(一)表中所列论文类核心期刊文章指在校期间以第一作者(或外文期刊第一通讯作者)和四川外国语大学为署名单位。项目必须结题,论文须正式发表。

(二)论文A类成果(40分):

1.在《中国社会科学》《管理世界》《经济研究》《会计研究》《金融研究》等权威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

2.SCISSCI收录的一区、二区期刊论文(SSCI采用当年ISI发布的《期刊引用报告(JCR)》中的分区标准,SCI采用当年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公布的JCR-SCI期刊分区标准,下同)。

3.A&HCI收录的期刊论文。

(三)论文B类成果(35分):被SCISSCI收录的三区、四区期刊论文。

(四)论文C类成果:

1.CSSCI来源期刊(不含扩展版)与集刊、CSCD核心库(不含扩展版)来源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30分)。

2.CSSCI来源期刊扩展版、CSCD核心库扩展版来源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被工程索引核心版(EI Compendex)收录的期刊论文(25分)。

3.在北图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20分)。

三、志愿服务时长限我校在读期间完成,并须经学院或学校同意。

四、国际组织:

(一)经学校同意参加的国际组织。

(二)A类为全球性国际组织,如联合国(United Nations)及下属机构、世界卫生组织(WHO)、世界贸易组织(WTO)等。

(三)B类为区域性国际组织,如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PEC)、欧洲联盟(EU)等。

五、社会实践奖、文艺项目奖、体育项目奖各取标志性项目一项计入加分。

六、学术竞赛或项目类若以团队形式获奖,按照以下比例分配相应加分:

(一)团队共2人,第一人/主持人占60%,第二人占40%

(二)团队共3人,第一人/主持人占50%,第二人占30%,第三人占20%

(三)团队共4人,第一人/主持人占50%,第二人占25%,第三人占15%,第四人占10%

(四)团队共5人,第一人/主持人占50%,第二人占20%,第三人占15%,第四人占10%,第五人占5%

(五)团队超过5人,加分只限排名前五。

(六)团队获奖证书没有标注团队排名,则平均分配相应加分。若获奖证书标注了队长或负责人的,则按照上述分配队长或负责人加分比例,团队成员则平均分配剩余加分比例。